调查显示,违规改装电动自行车、使用超标电池、在公共区域停放充电等行为,容易引发难以处理的后果。火灾中,架空层与居民楼缺乏有效防火分隔,导致火势迅速蔓延至多个楼层,同时部分居民楼感烟报警系统未启动,影响初期火情发现与应对。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借此案例,呼吁全市市民杜绝楼道及室内停放充电,选择集中充电设施;推动物业加强管理,完善防火分隔与报警装置,共同构建安全社区环境。
过度充电:正常的情况,电瓶车充8小时左右的电就能使用户得到满足的需求。过长时间的充电,会让电池发热、鼓胀甚至导致电池爆炸。
线路老化:电瓶车使用过久,车里的连接线路容易老化、松动导致漏电、接触不良或短路。如果车辆电线出现故障,产生的高温容易引燃车辆的鞍座及装饰性塑料件等。
充电器不正确使用:很多家庭不止一辆电瓶车,不一样的品牌的电瓶车混用充电设备,也会给电池带来损伤。充电器是损耗品,寿命较短,需要按时换,更换时要注意与蓄电池型号相匹配。
超过一半的电瓶车火灾都发生在夜间充电时间,很多车主为了省事,经常会在睡前将电瓶车放在楼道或者客厅整夜充电,凌晨至黎明最近一段时间往往是人们睡熟的时候,若发生火灾,很难及时有效地发现,甚至来不及逃离。
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、疏散走道、楼梯间、安全出口停放电瓶车或者为电瓶车充电。
鼓励在高层居住小区内设置电瓶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。电瓶车存放、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,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;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,应当与该建筑的别的部分进行防火分隔。
电瓶车存放、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,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。
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、疏散走道、楼梯间、安全出口停放电瓶车或者为电瓶车充电,拒不改正的。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,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,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。
有条件的小区,应将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,充电场所应满足消防安全条件,设置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充电设施,采取防火分隔措施。因客观条件无法设置集中停放、充电场所的,应加强日常管理,做好巡查、检查。及时有效地发现和制止在楼梯间、楼道、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架空层、首层门厅等区域违规停放电瓶车及充电的行为。